适用于电力工程,科研、石油、化工、工厂、仓储等易燃易爆场所 a.海拔不超过2000m; b.适用环境为:温度5℃~38℃,无腐蚀性气体; c.存在ⅡA、ⅡB级,T1~T4组可燃性气体、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危险场所。
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321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