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,积极落实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相关工作部署,近日,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集中组织开展兽药生产、经营全链条执法检查,同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与用药指导,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。
在兽药生产环节,执法人员深入生产车间、成品库等关键场所,重点核查企业资质、生产记录及出厂检验报告,严格对照《兽药管理条例》排查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生产标准、标签说明书标注不实信息等问题,防止出现偷工减料、以次充好的行为。同时,对饲料生产企业进行随机抽查,严厉遏制将兽用抗菌药伪装成饲料产品生产销售的违法苗头。
针对兽药经营环节,执法人员以门店巡查为抓手,重点检查禁用、停用药物销售,兽用处方药管理及兽药二维码追溯系统使用情况,严厉查处以“非药品”“饲料添加剂”等名义销售假兽药等违规行为,杜绝违法产品的流通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、出入库信息未及时上传追溯系统等问题,均责令当场整改,并移送区级农业执法机构作进一步调查处理...[查看原文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