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记者 李学依)日前,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发《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飞检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以全链条随机监督检查机制筑牢工程质量防线,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、守护黑土地永续利用再添制度保障。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,原试行办法同步废止。
作为全国粮食总产量连续15年居首的农业大省,黑龙江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近1.2亿亩,居全国首位,近60%的永久基本农田实现“田成方、渠相通、旱能灌、涝能排”。此次出台的《实施办法》在原有试行基础上全面升级,将飞检主体扩大至各级农业农村部门,监督范围从单一工程质量延伸至项目组织规划、资金使用、竣工验收、运营管护等全链条,实现从“点上检测”到“全程管控”的转变。
《办法》明确,飞检将采取第三方专业机构受托开展、不预先通知的方式,通过抽球随机确定抽查标段和检测部位,对土方工程、混凝土工程及原材料等实施“盲样检测”,飞检组组成人员不少于4人且实行回避制度。针对检测发现的问题,将采取不合格原材料清场、违规工程专项处置、违法线索移送等六项处置措施,同时把失信记录纳入信用评价,加大惩戒力度。被检单位可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,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,形成“检测—处置—整改—复核”的闭环管理。
据悉,飞检可根据年度计划、举报线索、媒体曝光等四种情形启动,省市县三级将分别承担整改落实、督促推进和核查指导职责。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《办法》的实施将进一步压实建设管理责任,通过“随机抽查、精准发力、从严处置”的监督模式,持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,让每一寸黑土地都成为稳产高产的“聚宝盆”,为筑牢国家粮食安全“压舱石”提供坚实支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