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财政部下达陕西省农业防灾减灾资金4750万元,支持防汛救灾。省级财政同步安排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000万元,用于加快灾后农业生产恢复。
7月以来,陕西省出现多轮持续降雨天气过程,导致部分农田积水内涝,局地种养设施等被冲毁,造成不同程度经济损失。局部地区旱情仍在发展,对粮食等农作物生长造成一定影响。
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省农业农村厅发布通知,明确本批次资金的补助对象、补助用途等内容。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与水利救灾资金用于防汛救灾,支持各市组织对强降雨引发的农作物、畜牧业、渔业洪涝灾害展开生产救灾;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防汛救灾,并针对持续性干旱引发的灾情,给予延安局地、榆林、陕西农垦集团救灾补助...[查看原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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