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农民日报·中国农网 更新时间:2024-05-23 10:22:49 |
为提高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的科学性、规范性,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,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,近日,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部署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。
《通知》对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提出新要求。坚持生态优先,将增殖放流的生态功能放在首位,逐步减少淡水广布型经济物种放流数量,逐步加大区域性物种和珍贵濒危物种放流数量。坚持开放水域优先,重点支持在流域性大江大湖、界江界河以及资源衰退严重水域开展增殖放流;没有捕捞渔业的湖泊、水库,除增殖生产、净化水质等需要外,原则上不再放流广布型经济物种。坚持质量优先,规模与效益兼顾,保障放流物种种质和质量,切实提高放流苗种的成活率和放流效果...[查看原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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